民事支持起诉,坚决对家暴说“不”!
2023-07-18 19:37:1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王文勋 周燕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文勋 周燕)“再也不用忍受这段婚姻,七年,受够了!”家暴受害者蒋女士在收到法院判决离婚后,如释重负,重获新生。

今年3月,蒸湘区检察院就一起当事人长期遭受家暴起诉离婚案件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这是蒸湘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受家暴妇女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

据悉,蒋某与廖某于2015年初经媒人介绍相识,在蒋某意外怀孕的情况下,两人于2016年3月匆忙登记结婚,同年生育1个男孩。因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彼此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差异较大,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廖某脾气暴躁且嗜酒成性,醉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多次殴打、辱骂、威胁蒋某。

家庭暴力,不是普通的“家务事”。蒸湘区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后,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周燕多次和蒋某的代理律师沟通了解案情,帮助其调取警方的出警情况说明及询问笔录等证据,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向区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

区法院采纳了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对蒋某离婚纠纷案及时立案受理。近日,区法院判决离婚,蒋某终于得以走出家暴困境。

下一步,蒸湘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同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检察官说法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家暴往往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味地忍让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面对家暴要勇敢说“不”,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家暴受害者完全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也会充分发挥好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受害者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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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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